43 和平期(十二)(2/5)
922年1月至9月被虐待逼死的妇女有52人,六安县新安区6天中因婚姻纠纷打死了4个妇女。福建惠安市由于封建婚姻制度根深蒂固,当地党组织与人民政斧,对解决妇女的特殊的痛苦注意不够,没有认真组织力量彻底摧毁野蛮的婚姻制度,以致该市多次发生妇女集体自杀事件。据不完全统计:自1921年10月至1922年8月,惠安妇女集体自杀的有122人。整个华东地区自婚姻法颁布以后至1923年底不完全的统计,因婚姻不自由而自杀和被杀男女共11500余人。
这还是各省上报的情况,中央直隶河南之后,河南的情况根本无所遁形。相当一部分干部还看不惯婚姻自由,特别是离婚自由,他们认为是“影响不好”,“不道德”,经常有意无意地阻挠、破坏《婚姻法》,侵害妇女的人身自由。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法院一名女审判员自参加法院工作后,不肯学习,不接受批评,并有严重不依照《婚姻法》办案的错误思想。1922年在判决一对农民夫妇的离婚案件中,该审判员竟认为男方“是个农民”,“花了一百二十元的彩礼不容易”,所以不准其离婚。她甚至还干涉她妹妹的婚姻自由,反对她妹妹和一名法警的恋爱与结合。
对《婚姻法》的贯彻执行,部分河南干部采取了漠不关心的态度,对妇女遭受封建婚姻制度的迫害不加以同情,不给予支持,以致不少起来斗争的妇女因孤立无援而失败。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对婚姻案件根本不加处理,或拖延处理。例如,河南省洛阳市一名妇女1922年8月由父母包办与偃师县的一名男青年结婚后,夫妇感情不好,时常争吵。《婚姻法》颁布后该妇女曾到洛阳市人民法院申请离婚。但去了4次,均被该院收案员(兼调解工作)以“天晚了”、“没呈状”、“不合离婚条件”等借口拒绝。1922年8月23曰,即该妇女第四次请求离婚未予获准后,当夜即被男方惨杀在郊外。
河南省淮阳专区在《婚姻法》颁布不到一年中,被虐杀的妇女达212人;河南省商丘专区1923年1月至4月有30多个妇女因婚姻问题自杀。
根据中南区各地的报告汇总,该区从1922年5月至1923年5月一年之内,因婚姻问题被杀和自杀的达1万人以上,其中河南省从1922到1923年6月就有2042个妇女死亡。1923年6月以后,《婚姻法》在河南省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从1923年7月至11月的5个月内,仍有60个妇女因婚姻问题致死。
中国人都知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司法实施过程中,法律工作者们也都秉持劝和不劝分的态度。妇女们分了地或者进工厂工作之后是真的要获得自我解放,人民党觉得自己相当强悍的基层政权,在面对一部分人民反对的时候,就已经无力保护应该受到保护的人民了。
杀人偿命。是不是判故意杀人罪是以是否有明确行凶目的为标准,几千年来都是皇权不下县,现在是中央政斧的权力突然介入到了社会每一个角落去,这下可就引发了人民群众的不适应与反弹。
丈夫杀老婆已经是悲剧,现在杀了人还要赔命,这岂不是家破人亡了。人民群众可不管你那么多法律,制定法律的时候人民群众又没有参与制定,又没有签字画押。上头的政斧弄出这么一个违背了悠久历史传统的法律出来,闹得“家庭不和”,这次明确支持政斧的群众基本没有。这是下头的官员们的说辞。
徐电根本没有被这种说辞所迷惑,他的态度极为明确,“不管群众怎么想,这种事情层出不穷首先就是各地的党员与公务员对妇女解放理解不透,甚至心里面就反对妇女解放!群众再反对,面对政斧的时候他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请记住【赤色黎明】最新更新章节〖43 和平期(十二)〗地址https://wap.sanjiange.com/book/2/2271/848_2.html